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然而,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制约。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节水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制订节水措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但由于层面尚缺乏统一的要求,节水措施方案制定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分析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现状、问题,提出完善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政策建议,对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完善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云南节水型城市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节水国家标准203项,涵盖节水基础、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等多个方面,初步建立了我国节水标准体系,但与节水管理的要求相比,建设项目节水措施的相关标准仍不完善。建议分类、分地区制定方案编制技术标准,明确方案编制的内容、技术要点、量化指标和报审程序等。同时应当实施节水设施准入制度,列出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限制的商品目录,鼓励建设单位探索开展合同节水、水效领跑,为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质量提供指导。云南高效节水建议完善相关节水法律法规体系,为编制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提供法律依据。

加快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例如:按照河北省的要求,省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全省《水价**实施意见》,总体想法是:建立充分体现全省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主要的水价形成机制。具体想法:一是大幅度提高水资源收费标准,使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资源费高于城市供水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取用地下水开征水资源费,其标准按照地表水与地下水供水成本之差确定。二是合理调整城市供水水价。按照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紧缺程度,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
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认识水平和编制能力:加强编制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开展节水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培训,提高编制人员的编制能力和审查审批人员的技术水平。对于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促进各地、各部门之间相互交流,推动建设项目节水管理工作。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大重大节水违法案件的媒体曝光力度,实行奖举报等措施。更多相关资讯请联系云南国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我们将会为你提供服务!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建筑施工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有一套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该程序和相关规定将节水措施方案纳入建设基本程序,是引起各方重视、保证方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建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管理办法,明确关键环节和控制手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种类(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不同,分别规定在可研阶段或者是初步设计阶段提交节水措施方案,并且根据不同阶段,规定节水措施方案的“一票否决权”。例如,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节水措施设计文件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单位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的,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不得接受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或建设项目不许开工。将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作为申请施工用水计划的前置条件,在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水行政主管参与验收,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验收。一些地方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办法、细则或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审查指南中,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云南节水型城市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记录用水情况,建立用水台账,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报表、资料。云南节水型城市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应当安装计量装置,实行计量收费制度,严禁用水“包费制”。要加强城(镇)公共用水节约用水管理,防止用水浪费。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安装再生水回用设施。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水源的建筑施工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计量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用水量统计,防止施工现场发生用水浪费现象。云南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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